龙胜理苗厅的建立及其社会影响
吴忠军
龙胜理苗(“苗”泛指明清时期生活在湘桂边界的苗、瑶、侗等民族)厅,建于乾隆六年 (1741年) ,撤于民国元年(1912年),历时171年。是清政府在湘桂边界设立的,治理龙胜桑 江流域及湖南极少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的特别行政机构。没于龙胜寨,距湖南宝庆理瑶同知府 (乾隆五年设于今城步县长安营乡政府所在地)二百余里,距桂林府二百余里,处湘桂边咽喉 之地。清政府为什么在如此偏僻之地设立龙胜厅,在百多年的历史中,龙胜厅的存在对龙胜 及湘桂边社会的发展有何影响,本文试简析之。 一 龙胜之地,自五代至乾隆五年属广西义宁县,境内桑江源于湖南城步的五峒地区,自东 北向西南,经龙胜、三江入融江,人们习惯把桑江作为整个龙胜的代称。桑江四峒地区同城 步,绥宁九峒地区相毗连,是苗、瑶、侗、壮等民族聚居的大山区。秦汉时期,这一带的少 数民族统称为“长沙、武陵蛮”,秦汉以后,这里是“五溪蛮”南部支巫溪蛮的活动地域。 唐末五代,在十峒首领杨再思的统辖之下,这一带的少数民族被称为“飞山蛮。”据《桂海 虞衡志》载,在宋代,桑江地区已出现了穿着与众不同的“瑶酋”,说明这里的少数民族已 进入封建社会。 历代统治阶级在这一地区,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加上又受地理环境的影响,社会发展缓 慢,封建化程度不高。到明清时期,桑江流域还较多地保留着农村公社的残余。在民间,苗 族的“捆伙”制、侗族的“合款”制,瑶族的“瑶老”制等民族权力制度还很盛行。“款首” “瑶老”处理族内一切大事。因此,中原王朝称这些地区为未开化的“生界”,称栖息于这 些崇山峻岭“不籍有司者,为生苗”(注:《皇朝经世文编》卷八十六《兵政·蛮防上》)。 生产上,还处于“刀耕火种”的状态,山多田少的现象比较突出,粮食作物以杂粮为主,其 分布是“干禾占地,粟麦占坡” (注:《龙胜苗族情况调查》所附苗族《酒歌,》广西民委 1953年编)。文化上,桑江四峒地区,无一所学校,少数民族青年“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疾病多信鬼神,用巫师问卦,宰鸡鸭猪羊祷神”,“不行商,不读书,民气闭塞,百人中 无二、三读书者”(注:《龙胜县志》,民国十四年增辑本)。 对这极端贫穷落后的地区,历代统治者采取羁縻政策。南宋时,中原王朝在远离龙胜百 余里的宛田设“桑江寨”,有寨长二人,寨丁百余人。明朝中叶,把“桑江寨”改为“桑江 口巡检司”。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在今与资源县交界的贝子立堡,设堡卒七十五人,堡 目一人,分守桑江皮水、石门诸隘要口。这些机构纯属军事机构,虽以“治苗”为宗旨,但 因治所选置不当,兵力又少,治理功效甚微。故历代统治者又辅以严禁盐铁输入的办法来控 制桑江四峒人民,使本来落后的龙胜更为贫穷。 龙胜境内,纵横三百余里,“其间崇山万叠,峭壁千寻,而宽广阔之处甚少。”且道路 崎岖,地势十分险恶,古人曾这样评价过它的地位:龙胜“西北界湖南之绥宁、城步、武冈 等州县,东南界桂林属之全州、义宁、兴安、灵川及柳州属之融县、怀远。实粤西之藩篱, 桂林之肘腋”(注:《龙胜县志》,民国二十二年本)。 龙胜地区落后的社会面貌,统治力量的薄弱,地势的险要,为历代各族农民起义提供了 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和地理等方面的条件,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五代末宋初,龙胜阳峒 苗杨通览起义;南宋乾道间桑江寨苗起义;明正统十四年平等都熬寨杨文伯起义;明弘治十 三年,城步苗李再望起义,龙胜苗族纷纷响应;雍正八年,萝卜王李天保起义,乾隆五年, 吴金银、张老金起义。 吴金银、张老金起义,从乾隆五年四月开始,是在城步五峒地区侗族首领粟贤宇,苗族 首领杨青保等领导的起义影响下发动的。他们互相支援,与清军作战。起义军最多时达一万 余人,九月被镇压。余部在石金之、戴老四的率领下,转战怀远、贵州黎平府、湖南通道一 带,直到乾隆六年六月才告结束。这次起义,牵动了湘桂粤等五省官兵三万多人,使得清政 府“支应络绎,需用浩繁”。仅广西就调动各地官兵九千人,花费军资银二十九万余两,清 政府顾此失彼,朝政乱纲。这使清政府清楚地认识到“桑江本义宁所属,距县百七十里,抚 苗瑶鞭长莫及,原设之桑江司巡检未足以资弹压”(注:《龙胜厅志》)。于是,本着“开辟” 苗疆的目的,在大兵进剿之后,把桂林捕盗通判移驻龙胜,设立龙胜理苗厅,有通判一人。 将桑江司移驻龙胜,改为龙胜巡检司,管理龙胜至芙蓉一带苗寨。另设广南巡检司于瓢里, 管理瓢里至小江一带苗寨,各设巡检一员,协助逋判。于是,一个专责“理苗”的行政机关 在龙胜诞生了。 二 龙胜理苗厅建立后,采取了一系列所谓治理龙胜各族人民的措施。 <一>“清叛产”。把参加起义军的各寨各户田产一律充为“官租田”,共三千一百零三 亩,然后再租给百姓耕种,每年要向官方交纳租谷二千三百九十五石,再加上每年征收秩役 食官租米一百七十五石。从此,龙胜各族人民田地被强占,并加上了封建赋役的枷锁。 <二>设协、营,驻重兵。据《龙胜厅志》载,清政府在龙胜设义宁协,以桂林协副将移 驻,按绿营兵建制,设左、右二营,左营驻龙胜,右营驻广南,都司、守备各一人。营下设 汛,有石村汛、独车汛、小江汛、芙蓉汛、贝子汛、龙甸汛、瓢里汛等七汛。汛下设塘,计 有三十九塘,有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外委十二员,马步兵丁一千名,散布各营、汛、塘。 营、汛、塘互为犄角,相互联络,一方有事,各方应援。并与城步、绥宁、怀远等县相接各 汛,每月定有会哨之期。 营兵之外,还有“堡卒”、“铺兵”和“民壮”。堡卒多设于要隘之处,龙胜有堡二处, 一在金钱隘,设堡日一名,堡卒八名;一在贝子;设堡目一名,堡卒七十五名。堡卒平时耕 作练兵,战时出征,是各营汛的辅助力量。辅兵多设于交通沿线,每十里或二十里设一铺, 每铺设铺兵一至四名,龙胜厅铺兵十名,专司传递信件命令,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工资银。 同时,又设民壮二十六名,负责“捕匪捉盗”。 <三>编牌甲,重防范。在乾隆以前,桑江四峒,以峒、寨相治,“伙首”、“款首”等 由群众选举产生,一切案件及民事纠纷,全按“苗例”自理,不受政府节制。乾隆六年三月 的《楚粤两省苗疆善后事宜》规定,“苗寨大者,十户为一牌,立有牌头,十牌为一甲,甲 有长,寨立长一、二人;小寨,随户口多寡编定,立寨长一人” (注:《清高宗实录》卷一 三九,页2072) 。寨长负责稽查,按户发给门牌,将各户人口一一登记,不许容留汉人,不 许私藏军器。一家有犯,连坐九家,治寨长失察之罪。“凡图财谋命及苗民与军民交涉案件, 仍按律究拟”,其它则“按苗例完结”。牌甲制度的确立,使清政府达到了“以苗治苗”的 目的,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的直接管理,从而结束了千百年来苗侗民族合款制度的历史,使款 词变为一般的乡规民约,不再起管理整个社会的作用。 三 清政府“武力开辟苗疆”的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封建统治秩序, 以消除“化外”,开化苗疆。这一政策,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剿抚兼施”,即在吴金起义时, 大肆屠杀起义群众,据《龙胜厅志》载:桑江原有三百三十四寨,被“剿抚”一百一十余寨, 被杀害者达九百九十三人,被俘者三百三十六名;义军家属被掳者六百九十五人,“投诚” 后获释者三百四十六人。当时桑江四峒计八千三百九十一户,按每户五口计,约共四万二千 人左右。这样,每百人中就有五人或被杀或被掳、被俘,欠下了各族人民的一笔血债。另一 方面,起义军被镇压后,在龙胜厅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又采取了一系列稳定社会秩序,安定 民心和发展经济文化的措施。尽管这是从封建统治的目的出发,但客观上,对发展生产、开 发山区,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的发展,促进民族融合,起了积极的作用。 龙胜厅所采取的政治、军事措施,稳定了社会秩序,保证了龙胜长时间的和平安定。从 乾隆七年到民国六年,仅发生战争七起,全为境外人所为。自道光十三年(1833年)起,就陆 续裁减营汛塘兵,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各汛、塘兵裁撤结束。裁兵是社会秩序安定的表 现。龙胜的社会经济文化,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获得较快发展的。 龙胜历来山多田少,农业向来落后,各族人民只好以耕山为业,林业尚属发达。各地除 有天然杂木外,满山皆种桐茶杉竹之属,故桐、茶油及杉木等为出口大宗。自嘉庆年间起, 各族人民大植经济林木。龙胜三门的阳、苏两姓,其祖是灵川县人,嘉庆间从灵川挑砂罐来 三门,见此地发展油茶有前途,就在三门安家落户、买山种植油茶,数十年后,成为有名的 “阳十万,苏八千”。到民国二十一年,龙胜年产桐油一百二十万斤,产茶油三十万斤。茶 叶生产也很发达,尤以壮族“龙脊茶”出名,乾隆末年,龙脊茶成为龙胜厅上贡清廷的“贡 品”。道光年间,义宁县人黎映斗有《龙脊茶诗》广为流传。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龙胜乡 贤编“龙脊茶诗”云:“龙脊十三寨,寨寨十八家,家家十三人,人人能种茶。”每年清明 谷雨前后,壮族少女到茶园采茶,尤如一幅美丽的图案,被誉为桑江十八景之一。 手工业也有了发展,有造纸、纺织、木工、石工、酿酒等。侗族家家有织布机,妇女均 能纺织土绵布, 自染自缝, 有织花被面,柳条毡等物,挑至苗族地区换取谷米牲畜。红瑶 “斑布”为上乘之品。龙脊十三村多产草纸、湘纸,运往外地销售。民国二十一年,龙胜有 二十五家造纸,年产纸五千担,出口到桂林二千四百担。 商业也发展起来。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在龙胜厅设立“盐埠行”。此后,商贩肩挑 食盐进入湖南城步、通道及贵州黎平一带行商。出现了行商集镇。道光五年(1825年)汉族温、 何、赖等姓在瓢里街建立“粤东会馆”,道光十三年(1833年)汉族曾、蔡等姓在瓢里街建立 “湖南会馆”,光绪壬午年(1882年)陈湘浦、李汉清、游松山等在厅城建“楚南会馆”。各 会馆以维护同乡,联系谋生职业,经商为宗旨,每年一大会,厅城的“楚南会馆”定在农历 三月三,瓢里“湖南会馆”定在六月六,“粤东会馆”则在三月廿三。会期原以本同乡聚会 敬神祭祀、议事为主。又因湖南、广东籍汉人多经商者,会期借此大搞买卖。年长日久,约 定成俗。每年农历三月三,成为以厅城为中心的集日,而三月廿三,则成为以瓢里街为中心 的集日,龙胜、瓢里也就成为土特产品及其它商品的集散市场,沿俗至今。瓢里是龙胜厅最 为繁华的商业中心。清朝末年有“瓢里埠”之称,民国时期有“瓢里市”之称。桐、茶油大 部分由此运往柳州转梧州出口。商业的发展,瓦解予龙胜的自然经济,促进了民族地区与外 地的往来,加速了民族地区的社会进步。 社会的进步,生活的改善,各族人民对文化教育的要求也随之增长。光绪十八年 (1892 年) ,瓢里街商民温习章、倪明亮、唐际昌等筹款创办义学,经广南司报龙胜厅呈送桂林府 批准立案,这是龙胜第一所民办公助的学校,分蒙馆和经馆 (注《义学告示牌》,光绪二十 五年立,现存龙胜县文物管理所) 。是年,龙胜厅设客学二名,在当地应试,并议定原嘉庆 三年(1798年) 所设的苗民学额二名与客学一样,皆归厅考(注:《广南石碑》光绪二十五年 立,现存广南寨鼓楼) 。并规定,当时苗瑶应考,其生童叫新童,其试卷叫新卷,并注明字 样,学习阅卷,例须从宽取录;考取各生,必查其现在所居峒村寨,有无户籍田庐可凭,并 取具瑶总瑶头甘结立案,以资征信,冒混者,本生照例治罪,并将疏玩之地方官严予参处。 因此,苗瑶子弟,稍有学问,便可入学,其功名获得甚易。据不完全统计,自嘉庆三年到光 绪末年,龙胜考取禀生二人,庠生二十一人,生员十四人,贡生四人,武举一人。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龙胜厅有初等小学堂一所,学生二十三人;到宣统元年(1909 年),龙胜有高等小学堂一所,初等小学堂四所,学生八十三人。同年创办师范讲习所(又名 自治讲习所) ,开办一期,招生六十人,三个月毕业,分赴各地教化苗瑶。并成立劝学所, 阳文渊任所长。 随着龙胜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大批汉人迁入龙胜。据《龙胜厅志》载, 乾隆前“其人为苗、为瑶、为侗、为壮、为伶错居。”乾隆六年所派驻的一千名兵丁中,多 是汉人。年深月久,一部分官兵留下世居,有的眷属子女,或嫁或娶,安居于营汛附近村寨。 民国二十二年《龙胜县志》载:“二塘七汛三十九塘,皆有客民迁居,大都客二土八。”龙 胜厅城,即是汉族最早的聚居点。 嘉庆年间,又有大批汉人迁入龙胜。一是从广东的南海、梅县迁来,先到柳州,沿融江 而上,进入龙胜的总枚、六漫、瓢里,而聚居于瓢里街最多。其族以何、赖、潘、温四姓为 最,多讲麻界话。一由湖南绥宁、城步、通道等县流入,如居于平等乡龙山的唐姓,固峒的 侯、夏、欧姓,瓢里的杨、谢、雷姓,龙胜的蒋姓。一支由广西义宁,灵川一带迁入,居住 在泗水、马堤、龙胜、和平等地,以周、阳、黄、苏等姓为著,县内多称为灵川人。一支由 湖南新化、溆浦县迁入,居住在桑江两岸及散居半山,以曾、蔡、舒、洪等姓为多,被称为 新化人、淑浦人。这些汉族或经商传艺,或设馆开学,或垦荒植油桐茶林。他们长期与苗、 瑶、侗、壮等民族共处,互通婚姻,互认老庚,交朋结友,一些已融合于少数民族中。另一 方面,汉族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耕作经验,对山区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综上可知,龙胜理苗厅的设立,建立了少数民族地区号内地的统一政治纽带,从此双方 从地域上,制度上直接联成一体,打破了旧的民族壁垒,促进了苗瑶侗等民族的封建化过程, 各民族间的交流得到加强,对巩固和发展民族国家的统一有一定积极作用。因此,龙胜理苗 厅的建立是完全必要的,客观上顺应了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具有进步意义。广西地方志1997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