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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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通道侗族自治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 制定单行条例是国家宪法、立法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利。通道侗族自治县为依法保护侗族文化村寨,弘扬传承侗族族文化,服务侗族文化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过认真起草、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学习借鉴和上级部门的指导,起草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 《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共二十六条。该条例对侗族文化村寨的确定,侗族文化村寨的规划与建设,侗族文化村寨的利用,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方面作明确规定。该条例的批准实施为保护该县侗族村寨的原始风貌及其文化价值,抢救挖掘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传承侗族优秀文化,推进“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提供了法律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