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生献给侗乡人民 |
http://www.hnxhnews.com 2015年10月10日 红网新晃站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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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哲学是人类智慧之学,历史是前人的实践和智慧之书。”“领导干部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应该读点历史,通过学习历史不断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不断丰富自己的历史知识,这样才能使自己的眼界和胸襟大为开阔,认识能力和精神境界大为提高,使自己的领导工作水平不断得以提升。”我们刊发享受副县级待遇的离休老干部唐名灿同志的回忆文章《把一生献给侗乡人民》,目的就是使读者从他的历史回忆中,从一个侧面了解新晃六十多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历史,并从历史经验和教训中汲取养分,进而做好我们当前的工作。 唐名灿同志来到新晃时是一个翩翩少年,如今已耄耋老人,他情系新晃,心想侗乡,为新晃人民的事业作了许多贡献,我们向他表示敬意,并向所有为新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历史贡献的老同志表示敬意!
把一生献给侗乡人民
唐 名 灿
1948年的8月,湖南和平解放,推翻了国民党在湖南的反动统治。正在我为继续升学的经济条件犯愁的时候,《新湖南报》上登出了中南人民革命大学湖南分校(后改为湖南人民革命大学)面向全省免费招生的消息,我抱着能去继续升学的愿望毅然去长沙报名参考,幸而被录取了。这时解放战争正在衡阳一带激烈进行,国民党的飞机不时来长沙、湘谭一带骚扰,暗藏的特务也不断散布谣言,称第三次世界大战要打起来了,美国要支持国民党军队原子弹等先进武器反攻,共产党呆不长久等,致使我父母顾虑重重。但由于我的坚持,于九月份挑起一个小背包、一口小木箱乘船到易家湾后,步行到长沙岳麓山岳麓中学报到,编入湖南革大二部12班13组开始学习。10月1日,毛主席在北京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我们学校几千学员整队出发,从荣湾市过河,在长沙市区繁华街道参加了游行活动。在正式上课中,学习了《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新民主主义论》、《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等经典著作。对我的思想和世界观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和改造,正确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和革命事业,初步树立了献身革命事业的人生观。并加入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名共产主义青年团)。1950年元月,从湖南革大第一期毕业,响应党的“到艰苦的地方去”的号召,历经常德、沅陵、芷江,于三月份分配到湖南最西部的山区晃县(后改名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作。从此,我开始了在第二故乡——晃县长达六十多年的战斗历程,可以说我毕生的心血都贡献给了兄弟民族侗族山区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其间,一些经历的确也成为了我永远难以忘怀的记忆。
一 参加剿匪晃县是个绵延数百年的老匪患地区,著名小说、电影《擒魔记》、《湘西剿匪记》中无比狡诈的匪首田大榜的原型就是晃县集匪、官、地主恶霸、帮会头子于一身的惯匪姚大榜。我来到晃县的前不久,刚刚发生了上千名土匪兵分两路攻打县城被击退和城关区区长李长海、二区区长刘允生等七人,在大湾罗乡木铎溪征粮被土匪伏击牺牲的惨案。可以说在1950年的近一年中,整个晃县基本上都处于紧张的匪患气氛之中,全县五千多土匪,占据了一半以上的地区。他们抢劫、杀人、放火,攻打解放军和人民政府,无恶不作,直到年底才被彻底消灭。我到晃县以后,最初分配在县公安局侦察股当侦察员,直接参加了剿匪的情报侦查和战斗。4月22日,新合乡三保的积极分子向公安局密报,当晚有伙土匪在该保大湾罗龙门洞开秘密会。县局与驻军419团联系,部队派一个班,县公安局派公安队一个班,共20多人,由县公安队队长陈立荣带领,连夜前往围捕。我当时向股长王大中要求参加了这次战斗行动,县公安局的总务赵绪也参加了。我临时从股里拿了一支马枪。出县城进入三保地区以后,陈立荣交代了几点严格要求,继续行军中不准打电筒,不准说话,不准抽烟,并特别嘱咐我:没有他的命令,不准乱开枪。这时,我们走的是一条由卵石铺砌在中间的乡间小路,一片漆黑,只能靠灰白色卵石表面映射的微光才能勉强辨别路的走势。我有生以来从未走过这种崎岖夜路,累得气喘吁吁,慢慢地落在队伍的最后面,高一脚低一脚跟紧前面的人影前进。也不知走了多久,到了一条溪流边遇到一户人家,我刚到屋角,忽然听到一串连射枪声,从前面传来。走在前面的人迅速往前追去,我忽然看见前面屋里一个人向小溪边跳下来,我意识到这一定是个逃跑的匪徒,马上举起马枪推上子弹朝他开了一枪,也不知打中没有,提起枪就走了过去。这时,从对面另一端走过来一个端冲锋枪的战士,问我看到了什么。我把情况告诉了他,两人在跳人的路边及溪沟察看,什么也没发现。我便退回屋角向屋前面走去,见围着院坝有一道编织的高过人的栅栏,顺着栅栏前行。突然,在栅栏脚发现一双草鞋,捡起来还是一双未穿过的全新单鞋,我估计这肯定土匪丢下来的。继续往前搜索,我又发现一支电筒丢在栅栏脚,更使我确定土匪逃走时经过了这里。但我仔细查看,这一道围着的栅栏前方并没有门,也没有人翻越过的痕迹,而屋里又没查到人,究竟土匪跑到哪里去了呢?正在思索中,突然看见屋档头有一座猪栏,用电筒照看猪栏里并未藏人,莫非藏在猪栏的下边了?我用电筒朝猪栏的下面的粪池扫照过去,发现在粪池最角落有两个人头似的浮在粪池表面,肯定是土匪藏此无疑。于是我对这两个人头举枪大喊:“出来,不出来打死你!”两个人头仍不肯动,这时我拉动枪栓,才把先前打一枪的弹壳退了出来,把第二颗子弹推上膛,再大喊:“不出来,我开枪啦!”这时两个土匪才慢慢爬过猪栏边上来。听到我的喊声,陈队长、赵绪及其他战士们也过来了,在很多支电筒照射和枪支的指向下,两个满身猪粪水的土匪被拉到地面,用绳索捆绑连夜押去了县公安局。后来经审讯得知,这两个土匪叫陈清明、陈东生,都是新合乡三保当地人,在张东华部为匪,以杀“卖客”杀死该保向我政府靠拢的农民积极分子陈世勋,5月25日,两人和土匪副团长陈锡光、惯匪郭老芳四人第一次在县城公审大会公审后被判处死刑枪决。
二 反霸斗争1950年冬天,县委确定兴隆乡九保乌木溪为全县的重点开展反霸斗争,我和黄鄂伯、龙景和、孙俊达等人抽调出来组成工作组进驻该村。由县委书记杨建培亲自领导,深入发动群众进行阶级教育,揭发地主恶霸统治压迫农民群众的血腥罪行,以彻底打垮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本来在晃县这个少数民族边缘山区,封建地主势力就深深地控制着广大城乡的每个角落。解放初期,解放大军挺进西南以后,晃县驻军减少,全县各地的地主恶霸、伪军政警宪特务、惯匪合流一气,组织武装暴乱,攻打县城及区政府,大肆散布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共产党呆不长久等反动谣言,对广大农民群众形成了很大的压力。1950年夏天,县委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减租减息运动,工作组带领人民群众到地主家清算挑回家减租的粮谷,等干部走后,有的农民又在晚上偷偷的把粮谷送回地主家去。乌木溪村更是一个地主恶霸堡垒,该村岩湾的大恶霸姚芳菲就是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伪兴隆乡乡长,土匪暴乱以后拖枪与大匪首姚大榜等勾结,任匪县警察局长。乌木溪村农会副主席姚廷兆,积极靠拢我区政府。姚芳菲就率匪部连夜奔袭,将姚廷兆夫妇杀死,放火烧毁房屋,还将在大坡界上设哨棚防匪的五甲泥冲的十多户民房烧掉,并烧死一名老人。姚芳菲的的弟兄及亲族姚芳泉、姚芳流、姚芳季、姚芳明、姚芳源等人,有的是军统特务,有的是本保保长,有的是本乡三青团区队长,有的是反动军官。他们残酷地统治着当地农民兄弟,称霸一方,无恶不作,占有全村大量的粮田。经过工作组反复深入的宣传教育发动,农民群众的阶级觉悟迅速提高,坚定了相信和拥护共产党、解放军的信心和决心,纷纷起来揭发姚芳菲一伙的罪行。在群众控诉中,我第一次听到了“八斗九年三十担”残酷剥削农民的实例。原来是贫苦农民在歉收之年向姚借了八斗谷子渡荒,平时也不催还,待拖过了九年,黑心地主找借谷农民讨账,硬是利上滚利算成本息三十石谷,逼迫农民用田还债。在群众觉悟条件基本成熟后,1950年12月19日在乌木溪岩湾姚芳菲庄园的平坝上,杨建培召开了全乡九个保的批斗大会,受苦的农民上台控诉了姚芳菲家族的种种罪行。杨建培在大会上号召广大农民行动起来,跟着共产党、毛主席积极配合解放军肃清匪患,开展土地改革,彻底翻身当家做主。大会将被杀害的农会副主席姚廷兆夫妻遗体挖出来,用匪霸姚芳菲家大棺材来装殓,放在大会的前台摆设灵堂,用伪保长姚芳泉、特务姚芳流灵前跪祭,就地公审枪决了。这更加激发了群众的斗争热情,为顺利在兴隆乡第四保、第五保铺开全县第一批土地改革试点,实现“耕者有其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集地主恶霸、反动党团骨干、伪军政官吏、匪首于一身,罪大恶极的姚芳菲也在1950年12月27日,我在参加的一次马宗岭剿匪战斗中亲见他被禾滩民兵姚源兆用土枪击毙,并缴获其喇叭手枪一支而伏法。
三 禁绝烟毒解放以前,我小时候就常听说过鸦片烟的危害。许多有钱人缠上毒瘾以后,往往就搞得骨瘦如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也从书本上知道了林则徐虎门销烟,打败英军以及鸦片战争不平等条约,遭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侵略的沉痛历史。但始终没有看见过鸦片烟是什么样子,也没有接触过抽鸦片烟的人。1950年3月,我正式安排在晃县公安局工作。在新晃城东街一墙之隔的城关区公安局派出所里面,我看见了一座约十多平方米的木制牢笼。这大概是伪警察局留下来的设施,里面关着十多个面黄肌瘦的中老年男子,他们都一个个满脸鼻涕口水,哈欠连天,精神萎靡,或坐或踱步,难看得很。所长高守诚告诉我,这些人都是在吸毒时被当场抓获的,在这里强制戒毒,由其家人送饭度日,过一段时间好一些就放出去,不然就人满关不下了。晃县城区,每逢农历五九赶集,届时四乡八面的农民携带各种农村土特产品到县城出卖,然后带些盐巴、布及其他日用品回家,同时也有贵州省玉屏、铜仁、岺巩等邻县附近及本县鱼市、波州、禾滩等赶场的生意人,来赶场做生意。在这种巨大的人潮中,也混有一些进城刺探情报的土匪暗探和一些从云南、贵州一带秘密夹带鸦片烟土的毒品贩子,暗中向城里开鸦片烟馆或吸食鸦片烟的瘾民贩卖毒品,也有个别在中寨、碧朗、贡溪等边沿地区大山里种植罂粟,提炼的鸦片暗藏进城出卖的。因此,在1950年土匪活动猖獗期间,每逢赶场日,驻军都要派出二人一组的岗哨,全副武装在城郊风火井、狮子岩、龙塘坪等进城要口进行盘查,主要任务就是防范土匪进城和检查鸦片烟。1951年初,全县土匪被剿灭以后,就改由街道治安人员和民兵担任检查任务,主要就是查鸦片烟毒。这些贩卖毒品的人,为了蒙混进城,在隐藏毒品上真是费尽心机,花样百出,无奇不有,有的将箩筐编成夹底,有的在四方形洋油桶相对小圆口的暗角,用白铁皮焊一个空腔藏毒,从园孔内用铁棒怎么捅也探查不到,有的藏在取出牙膏的牙膏皮内,有的包藏在溶解的肥皂内,冷硬后什么也看不出,伞把、伞杆、皮鞋根等都是藏毒的地方。一个卖眼镜的毒贩谢科子,背在身上兜售的挂放眼镜的双开木箱,其木板都被镂空藏入鸦片,再拼成箱子,真是天衣无缝。1951年在金城照像馆当店员的解放街街长姜文斌发现附近停放一辆货车可疑,他便例行登车检查,发现车上装的是密封的几十大坛葵花子油,他用小铁棍伸入探查,可一直插到底都是油。但细心的他再用小铁棍向坛子四个周边探查时,却被一层硬壁档住,明显探不到坛的外壁,很是可疑,便立即向公安局报告。经勘察,原来这种大坛子是一种夹层陶制坛子,中间是一个顶部与外坛相连共盖的小坛子。毒贩从坛底向夹层装满鸦片烟毒后,用相同陶质底盖胶封好,再将坛竖正起来,从顶部向小坛装满葵花子油盖好。这一次查获毒品鸦片烟千多两,姜文斌也受到了物质奖励。解放前,晃县城区的新晃城、龙溪口、老晃城三部分的街道开了几十家鸦片烟馆,由于烟馆与伪警察都有勾结,国民党反动政府虽然表面明令禁止烟毒,实际上这些烟馆都半明半暗的经营着。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坚决禁止鸦片毒品。大烟馆不能再做下去了,但又不肯洗手不干,纷纷转入地下秘密经营,去抽大烟的不便白天进入,而且抽鸦片时的特殊气味也容易暴露出事,所以往往是在晚上午夜以后,人静的时候接客。我原来不知道鸦片烟是怎么抽的,1950年在公安局工作时每晚要一个干部带两个公安队战士在新晃城、龙溪口范围街道巡逻两个小时,轮流接班。不几天我就要值班一次,既防匪患,又查烟毒,常常在深夜巡查到大树脚、水弄子、贵州湾等偏僻的小巷时,狗就在暗中狂叫起来。此时我们就可以马上看到某栋房屋或者楼上的油灯熄灭了,走过去还可以闻见一股散发的鸦片烟气味。敲门进去,当场搜出吸鸦片烟的烟灯、烟枪等全套吸毒工具及鸦片烟,将人赃带交派出所。1952年,以城区为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禁烟禁毒群众运动。经过前期的充分摸底调查,大张旗鼓宣传毒品危害,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以居民读报组为单位,每晚组织有贩毒、吸毒史的人学习,交代问题,依法枪决了晃县最大的毒贩张桂芳,公开对一批贩毒分子逮捕判刑,罪恶较轻的则分别判处群众管制或悔过登记。经过这一场运动,使在晃县不知危害了多少年,无法禁绝的鸦片烟毒患,从此禁绝了几十年,直到八十年代以来才又沉渣泛起,重新出现了各种危害人民健康的新型毒品,禁毒再次成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
四 内部肃反1949年,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势如破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的胜利结束,湖南的和平解放,大片回到人民怀抱的国土急需建立新的人民政权,老解放区和部队培养的南下干部工作团,远不能适应形势要求,迫切需要增添大批地方干部开辟新区。湖北、湖南、江西、北京、河北等省市的省市委及时组建了各式革命大学,就地招收年轻的知识青年及原先在当地参加地下革命斗争的人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几个月的短期学习后,分配到各新开辟地区,在少数南下干部的带领下担任基层行政管理工作。仅在湖南的中南革命大学湖南分校(后改名湖南人民革命大学),第一期就招收学员五千多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有志青年,经过教育后,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兢兢业业、艰苦奋斗。但由于时间仓促,掌握情况不多,不免有某些异己分子乘机考进培训班学习,混入革命当上了干部,个别的甚至混得了一定职位,掌握一定的权力,成为看不见的重大隐患。为此,党中央从1955年起,在革命和建设事业已经相当稳定的基础上,开展了全面的审干肃反工作。通过审查每个干部自填的履历档案,确定需要审查的对家名单,组织力量逐人到原籍外调。同时中央组建了各级五人领导小组专门机构,宣布正式开展肃反运动,制定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方针,澄清了革命队伍内部情况底子,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有的有重大历史问题和罪恶的人,在党的政策号召下,忠诚向组织作了坦白交代,如城镇政府的民政助理×××原是北方一名有血债的汉奸,当地解放以后失去依靠,无路可走,在华北革大招生时考进了革命队伍,分配来晃县工作。平时总是兢兢业业,运动中彻底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放下了包袱,组织根据他的表现决定免于对他的追究,保留原工作,职级不变,一家也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但运动中也有怙恶不悛分子,认为他隐藏得巧妙,丝毫不动声色,企图蒙混过关,最后受到从严惩处的下场。如原华北革命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晃县商科工作的孟××,隐藏了家庭的地主恶霸身份,在档案中交代是一个出身小商的生意人。平时能说会道,在工作上表现积极,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重用,先后被提拔为龙岗烟厂的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副科长。审干中,当外调干部去他原籍调查一个叫孟××的小商时,当地都是说没有这个人。当外调干部展示他的照片后,当地干部惊奇的说,原来是孟繁颖这个地主恶霸、还乡团头子,他先后勾结国民党反动军队枪杀我农会干部,罪恶累累,民愤很大。解放以后,我们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原来他化名孟××逃到你们那里当共产党的干部去了,并向外调人员提供了有关他所犯罪行的详细证据材料。肃反运动中,孟××故作镇静,在工作组揭穿他本来面目时,仍避重就轻,承认了地主身份和返乡团职务,拒不交代主要罪行,在批斗会上被宣布逮捕。经过公安局预审之后,在苗圃大礼堂进行公开审判。由于这次开庭是晃县解放后第一次有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的案子,县法院由审判员黄鄂伯担任审判长,两个人民陪审员陪审,此时我已由县公安局调新组建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也许是考虑在单位中我担任政法工作经历较长,检察长姚明光指定我在这次公开开庭中担任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与辩护律师龙永锡对阵。为了充分做好有史以来第一次支持公诉的出庭准备,我反复对孟××案卷进行细致检查,分析定罪的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然后对公开庭审中律师对哪些问题可能提出辩护意见,并拟备应答的发言草稿。开庭当天,参加肃反运动的干部职工基本到庭旁听,挤满了礼堂,至少在千人以上。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后,孟××押在了被告席,履行了例行的最初刑事审判程序宣读起诉书之后,法庭对孟××的犯罪事实向被告进行发问,逐项宣布了有关证据、罪证,听取被告的当庭陈述辩解。然后,由公诉人、辩护人补充发问。在证据面前,孟××虽然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所隐瞒的各种反动身份,但对其重大罪行则避重就轻,百般抵赖。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我首先以公诉人身份,以充分证据论证了被告的各种犯罪事实,其一贯坚持反动立场,与人民为敌,身负血债,罪行累累,民愤极大,肃反运动以来仍态度顽固,抗拒交代,应依据《惩治反革命条例》中的持械聚众叛乱和反革命杀人罪的规定和“抗拒从严”的政策从严惩处。不出所料,律师龙永锡在接着的辩护发言中,对案情事实提不出异议,却提出了三点主要辩护意见:一是,两个农会干部都是国民党部队枪杀的,当时孟××没有杀人的权力,只是在带人捕捉了两人后解送交部队决定杀的,故孟不应该承担杀害二农会干部的责任,不构成反革命杀人。二、孟在解放以后考入革大毕业后,不远千里分配晃县工作,说明他已弃暗投明,放弃反动立场。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精神,应可考虑既往不咎或从轻发落。三、孟来晃县多年,积极工作,听党的话,表现很好,还当上了副科长,证明他在为人民服务中是有功劳的,应可以将功折罪,从宽处理。这几点都在我意料之中,按照事先的准备,我自如地进行了答辩:孟××是地方一霸,鱼肉乡里,恶行累累,当地解放后,农民翻身当家作主成立农会,对其家进行斗争,清算抄没了其家产。他逃亡后,为进行反革命报复,勾结国民党反动势力组织还乡团,自任区长,率领武力攻打农会,捕捉了两名农会干部押送伪军司令部处死。正是其出于阶级报复的反革命目的、行为,直接造成了两位农会干部被杀害。因此,孟××应以反革命杀人主犯定罪处理。由于其深知自己罪恶深重,解放以后,隐瞒真名和成份历史,混进革命队伍,足以证实他是为了逃避惩罚隐蔽下来,以待东山再起,根本不是改恶从善,真心投向人民。至于在晃县的几年,表面似乎工作积极,没有干过坏事,只是为了隐藏更深不被发觉暴露的一种目的手段,肃反运动中党的政策一再号召之下,仍拒绝交代,被捕之后继续顽抗,依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应该对孟估生从严惩处。最后法庭执行中央“一个不杀”的精神,当场宣判对孟××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应其原籍群众要求,判决以后将孟××押送回其老家,接受批斗和劳动改造。运动还审判了混入晃县税务局当股长的、曾以军统特务身份秘密监视国共和谈军调小组中共代表、亲手杀害两名中共地下工作者的杨钟强等多人,纯洁了晃县的革命干部队伍。
五 整风反右1957年,全国开始了声势浩大的整风运动,中央号召帮助共产党整风,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发动大家提意见,并表示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机关单位召开各种会议,广泛进行发动,要求每个人都要发言,提意见。初始时,大家还有些心存观望,随着中央各大报纸《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陆续大量刊登在中央座谈会上的一些发言以后,晃县的大鸣大放也逐渐热闹起来了,机关院内的大字报、漫画也越来越多。当时我担任共青团公、检、法支部书记,按要求团支部也必须开会,组织鸣放,提意见,帮助党整风,而且对每个人的发言都要做好记录。我们团支部由刘瑞山同志专职记录,凡贴出的大字报、漫画也都有专人抄录。我历来很关心时事,对报纸上所发表的一些中央民主人士的鸣放发言,几乎都认真地看了,总感觉其中有些人如储安平、罗隆基等大人物的意见有的太过头了,似乎不太正常,什么党天下、一党专政、轮流坐庄等等。真能这么发展下去么?不自觉地我感到要慎重注意。因此,我虽然也在鸣放中也提了一些意见,但着重地是拉扯在一些具体办案的问题上,主要的又是针对一位老律师。他原是解放前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当过伪司法处录事的留用人员,解放后建立法律顾问处时担任专职律师,平时自认是科班出身,有些瞧不起一般非专业出身人员,但在辩护案件时却又违背法律原则,常常发表错误论点。比如为盗窃犯辩护时,就说他是没有饭吃,生活所迫才去偷盗,情有可原,应予宽大处理,脱离了法律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我基本上是对律师辩护中出现的这些案例提意见,还画了一幅“假包公”的漫画。我爱人叶雅青时在公安局工作,是整风运动同一个学习大组,她在鸣放中画了一幅漫画,意思是提出在工作中不论能力大小,水平高低,工作贡献,领导都是一样对待不够合理。我看见以后,告诉她这样不好,再莫提这样的意见了。果然不久后,一场反右派的大风暴席卷全国,那些在鸣放中振振有词的罗隆基、储安平之流一下子成了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右派,受到了公开的大批判。紧接着,揭发批判斗争右派分子的浪潮很快在晃县展开,各机关单位都揪出了一批右派分子,贴在墙上的大字报一下子都成了揭发批判右派分子反党罪行的武器。我所在的县检察院仅有9个干部,就揪出了侦察股长李泽民这个右派分子,他是本地的侗族干部,中学文化,解放前曾当过短期的伪保队付,也许是这个历史污点,就是他被定右派分子的主要原因。在别的人先于他被揪斗的时候,他曾对人说过,如果哪个要说我反党的话,我一定要和他兀兀的辩。而这句话恰恰成为他支持右派攻击共产党的主要罪行。在批斗他时,在运动的高压形势下,他竟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根本没有“兀兀的辩”。运动中,我爱人因为是贫民出身,成分好,成为积极分子,每次揪斗新的右派分子时,单位的整风专干先召集积极分子开会,交代今天揪斗谁,主要反右罪行是什么?由谁点名揭发,大家接着批判斗争。我通过观察,除非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被揪斗的右派分子,大多是家庭出身剥削阶级或者自己有历史问题,或社会关系复杂的人。这些人,如果在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内容中合上了毛主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如何区别香花毒草的六条标准之一,可认定为毒草,如攻击党的领导的,就必定右派分子无疑。运动初期,我本来就有不平常的感觉,随着一些右派分子被揪斗,使我感到了危机的临近。一天,本单位整风专干突然拿了一支手枪给我,要我帮他送到老晃城机械厂,交给一个名叫朱慕曾的职工修理。我想他并不忙,怎么要我去呢?但也不好拒绝,便带着枪去到机械厂。我并不先忙找人,而是进厂里去看大字报,一看吓一跳,原来很多大字报都正在揭发批判“反党分子”朱慕曾,我走了一圈就回单位,把枪退给了专干,说不能把手枪去交给反党分子修。这一次更引起了我的警觉。不久,原来是整党积极分子的法院秘书黄鄂伯,突然被揪出来作反党右派分子批斗,其罪状是他在大鸣、大放中说过:新晃是全国的生猪红旗县,可是现在为什么买肉还要排长队呢?认定这就是对大跃进、三面红旗的恶毒攻击,也就是对党和社会主义的攻击。批斗会上,专干还含沙射影地说,有些人和右派分子黄鄂伯经常勾结一起,必须好好起来揭发他的反动罪行。我一听就明知他指的人只有我。因为我和黄都是湖南革大一期毕业的同学,1950年来晃县后又一起在县公安局工作多年,关系很密切。我知道黄鄂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反对三面红旗和大跃进。因为他从来就是一个不爱张扬,小心谨慎的人,问题就在于他家庭出身不好,再则,他家乡有个地主,解放后曾逃亡来过晃县,怀疑他知道和包庇,实际他当时已到长沙城里的学校当工友,既不认识也不知情。听说是当时公、检、法单位抓的右派分子达不到比例指标、复查漏网右派把他揪出来的。由于专干的施压,一定要揭发他的罪行,划清界限,我实在没有什么可揭发的,也只好在会上说,成立机关团总支时,我被选上了团机关总支宣传委员,黄对我说过你当官了。他把团总支委员讲成当官是错误的,应付式的作了批判发言。对这次被迫违心的表现,至今我仍万分后悔,的确太对不住朋友了。这次整风反右运动,受伤害的人太多了。原组织部副部长赵炳全的妻子王梦云在县政府人事科工作,平时表现也很好,在大鸣、大放中提了一条意见,说县政府下文任命干部职务,必须要先由县委或组织部将新任人员的名单和职务内部通知县政府,才能由县政府名义发文任命,实际上损害了政府的权力。就这条被定为攻击党的领导,划为右派分子进行批斗,当时县人民政府秘书蒲敬是部队的营职干部,在抗美援朝战斗中负伤,失去了一条手臂,转业到县政府当秘书不久,和王梦云接触较多,在批斗王时,他说王梦云是不会反党的。随即以在运动中公开包庇反党分子,蒲敬也被划为右派分子进行批斗。由于蒲敬在县一中校外辅导活动中向学生讲过抗美援朝中亲身参加战斗及负伤的故事,给学生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其中一个学生听说蒲敬被以反党右派分子进行批斗时公开说:我不相信蒲秘书那样的人会反党,和同学辩论,当时这个学生也被学校以反党进行了批斗,清除出学校,后因中学生中不开展反右才纠正。自此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都是谨言慎行,生怕讲错话,以后再稿什么运动被整,直到1980年拨乱反正,落实政策,给右派分子全部平反以后,才改变了这种沉闷的局面。
六 钢帅升帐1958年毛主席提出了大跃进、超英赶美的口号,发动全民大炼钢铁,要达到年产钢1070万吨。新晃县这一年实现了公社化,原来的村改为生产大队。县里成立了钢铁生产指挥部,在扶罗公社岑庄大队组建了县岑庄钢铁厂,从全县各机关企业抽调了大批干部,从各公社大队抽调劳动力。各公社则组织干部、劳动力在有铁矿资源的社队建公社铁厂。当时有李树公社科赖、扶罗公社碧林、步头降公社的步头降、橙寨公社的韭菜塘等较大。新晃县不产煤,没有炼铁的焦炭,就砍树木烧木炭作炼铁燃料,由于已经公社化了,所有山林都归公社所有,只要哪些山林茂密,适合烧炭就可以在哪里砍,筑窑烧木炭。晃县没有炼铁的技术人才,便从县农机厂抽调了老锻工张孝端、袁华山二人,到岑庄炼铁中心基地筹备建立炼铁炉,抽了干部建立冶炼工区。他二人原籍邵东,历来是出产煤铁的地方,作为锻工,对炼铁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经取经学习,他二人回来就组织劳力在冶炼工区建立了两座土炼铁高炉,一座取名红旗炉,一座取名跃进炉,炉体呈四方形,周围用长条杉木围成方桶予以固定后,从上面往内倒灌黄土,掺上糯米粉后,一层一层的进行夯筑严实,有一丈多高。登顶后再在从中向下挖约直径一米的圆炉腔到底后,安上从橙寨公社平南大队专程运来各种形状规格的一种红褐色耐火岩,分为底板岩、河坎岩、风咀岩、出铁岩等砌成方形炉膛。风咀岩上凿了一个圆孔,用风管与炉后的大木风箱相连,出铁岩则安在炉门口,形成出铁通道。从炼铁炉沿小溪进湾,有座解放前曾经开采过铁矿石的山,地名地昧,又叫铁厂溪,县指挥部就从工业局调来一个老采矿工,宁乡人谢席儒,带领一伙人成立了采矿工区,开挖巷道开采铁矿石,所挖出来的铁矿石都是蜂窝状的褐铁矿,上面有夹杂泥砂的大小孔隙,为了提高入炉矿石质量,采矿工区除了采矿队之外,又组成了选矿班、焙烧班,修建了从采矿工区到冶炼工区的小马路,运送矿石。由于从采矿工区到冶炼工区是逐渐下坡,运送矿石所用斗车拉起来基本是不费劲的。谢席儒还从矿山的矿洞出口修建了一条通往采矿工区小马路送矿石的凌空钢缆索道,大大降低了从山上运矿石下山的劳动强度。经过各项准备,岑庄的红旗炉、跃进炉终于点火开炉,成功产出了第一批生铁,并形成正常生产,日产铁二三吨以上。由于铁矿石含硫很低,加上又是用不含硫的木炭冶炼,所产生铁的含硫量极低,仅为万分之几,但由于是人工用土制木风箱助燃,风压不高,加之是冷风入炉,铁水温度不够高,所产的铁大部分是白口铁,硬度大,不能作机械制造的铸件使用,却是运送武钢炼钢的最好原料。在此期间,全县的点都大批按照岑庄的模式建筑炼铁土高炉,最多的扶罗公社碧林大队,一个大队就建起20座。全国钢铁大战,也引起了新晃县和毗邻贵州省天柱县之间的铁矿山争夺纠纷,湖南这边行动较早,己经大规模建炉甚至出铁以后,贵州天柱相邻地区才开始发动上马,提出岑庄、地昧和碧林都是新晃侵占了天柱县的矿山开采铁矿。天柱县柱溪公社组织民兵公然闯进碧林的采矿区阻挠生产,抢夺器材,并打伤了碧林的采矿人员。事件发生后,碧林大队民兵营集合,拿起武装部发给的枪支出动,将骚扰矿山的注溪民兵赶跑,并将其中一个为主的抓住,捆送县公安局关押。天柱注溪方面不服,回去向公社和县里汇报:湖南新晃不但霸占他们的铁矿山,还持枪武装抓走他们的人,要求也发枪给他们对抗,救回被抓人员,夺回矿山。这一事件贵州方面层层上报,惊动了北京,中央直接来电新晃县委追查。此时,我已由县检察院调县委工交办公室兼县钢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钢铁生产情况进度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根据县委安排,起草了一份长达数十页发报稿纸的明码电报,直接报送中央,说明是天柱县注溪公社人员争夺我碧林矿山,对我矿山进行无理袭扰,我民兵自卫正当,抓人有理。不久,遵照中央指示,湖南省安排黔阳地区,贵州省安排黔东南自治州,派人组织调查协商处理。湖南一方由黔阳公署一位张主任带队,新晃县由工交部长孟宪辉为代表,参加人员有我、扶罗公社党委书记杨精微以及碧林大队的书记、大队长、民兵营长等有关人员组成,贵州一方由黔东南州一位王副州长带队,天柱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公检法三长都参加了,还有注溪公社的公社干部。会议地点设在天柱县注溪,离现场不太远,由天柱县方面负责食宿安排。会前我方作了比较细致的准备,焦点是双方争议矿区的山林权属,重点搜集了土地改革后,这些山林已经定权给碧林农民的土地证书原件,以及找出能证明经营管理这些山林,和山上种植作物的山主,准备作证。王副州长和张主任开场白以后,进入了会议的实质阶段。首先由天柱注溪方面发表意见,声明所争议的矿区原是他们所有,他们所举出的证据基本上多是各生产队村民所写的证明,某段某段山是他们历来所有,后面签了很多盖红指印的村民名字,也有关于经常在这些山上看羊、割草、砍柴的村民证明材料。由于我是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注溪方发言后,由我代表湖南碧林一方发言,当众列举了所涉矿山的地名、山主和土改时政府颁发的土地权属证书,然后也由相关山主当场证明其多年经营和允许相邻注溪村民交往,允许其砍柴、割草、方便的情况,而双方的县级机关以上的领导包括王副州长、张主任则都在场认真静听。经过一天多时间的辩论以后休会,由双方领导进行闭门研究后再集中开会,由王副州长宣布:1、所争议的矿区的权属归新晃碧林,今后注溪一方不得再进行干扰;2、新晃县公安局立即释放所关押的注溪村民;3、今后注溪、碧林双方村民保持友好团结,继续保持以往在农林牧方面的交往和合作。经王副州长提议,由我起草了关于此次会议的协议,双方有关领导和人员签字执行,避免了一场边界械斗恶性事件的发生。最后证明,所争议的矿区,挖出来的都不是铁矿石,碧林建的20多座高炉一两铁也没炼出来。其他公社除橙寨韭菜塘炼了很少生铁外,其他都炼不出铁。到1960年岑庄铁厂一共生产了3207吨生铁、411吨土钢,因正常生产的4.25立方米洋高炉、热风炉的铸铁风管熔垮,炉腔冻结,整个高炉报废停产,当年停办。这场五万多人上马的大炼钢铁,不仅劳民伤财,对农业带来很大影响,其最大的恶果是烧木炭炼铁砍光了不少茂密森林,造成了对环境的巨大破坏。
七 找米下锅1962年6月,我调到县农机厂当办公室主任。当时,正值因天灾及大跃进、浮夸风造成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国家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原先由国家下达的对县厂产品生产计划和包销被取消了,按计划定额分配的钢铁、焦炭、配套件轴承等也停止供应了,县农机厂这个160名职工的小企业陷于极度的困难之中,做什么产品,卖给谁,都要自己确定和解决,大家形象的比喻说,要找米下锅。原先生产的1105型煤气机、380型碾米机等产品做不成了,只有一种比较简单的手摇面条机、滚筒式打谷机还可以继续生产和销售,但养不活全厂。经过研究,一方面派厂生产股长叶正才带一名技术员去邻近的贵州万山特区贵州汞矿,承揽了一大批炼汞高炉、选矿设备、新建大龙电厂配套设备配件的加工任务;一方面派我和一位锻工老师傅代华山去邻近的贵州铜仁联系业务。代师傅在铜仁有一个过去在兵工厂同过事的老朋友曹师傅,他在铜仁地区是技术最高的人才,人称曹八级(工人技术最高级),在当地领导层、各行业都有很高的威望。经过他的介绍,承揽了交通运输部门一批汽车修理、大客车车身的制作、以及铜仁地区抗旱焊接水管生产任务,使农机厂的生产经营得以继续正常坚持下去。1963年,从报道得知全国开展水轮泵生产大会战,这种水轮泵能够安装在河渠旁,利用水能自动抽水灌溉农田,又能发电照明和进行农副产品加工。厂里便设法购买了20型、30型两种自己有能力生产的小型水轮泵图纸,突击组织力量进行试制。样机很快出来以后,选择在禾滩公社闪溪河旁建成了一个30型小轮泵站,一个5台20型水轮泵串联的水轮泵站,运行时抽水扬程可以达到20米以上。通过在县里组织参观,一致认为这是一种投资不大,安装不难,效果很好的抗旱保收农业机械,值得推广。厂里一面派生产股老师傅黄建余带了1台20型水轮泵到长沙湖南省农业机械研究所进行性能检验,以便取得数据申请正式国家生产计划;一面又通过曹师傅到铜仁地区水电局找到贾局长,介绍了我们试制成功20型、30型水轮泵的情况。贾局长早已知悉全国推广水轮泵和贵州凯里也在试制20型水轮泵尚未成功的信息,很感兴趣,随即组织铜仁地区地、县二级水电局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到新晃县农机厂参观工厂和试制情况,并亲自到禾滩安装现场参观试水情况,对串联安装的20型水轮泵特别满意,表示愿意从新晃订货,初步估算整个地区至少年需一千台以上。他们回去以后便马上研究和向上级汇报,决定来签合同。谁知我们在满心欢喜的等待中,突然接到贾局长的电话,说贵州省水电厅发来通知,称湖南省机械局电示,新晃县生产的水轮泵质量不过关,已订合同的不要再提货,并不要再订购货合同。正在此时,在长沙的黄建余也打来电话,送检测的水轮泵性能很好,大大超过设计要求,省农机研究所己给出了正式检测报告。两个电话使农机厂的领导一头雾水,省机械局的农机研究所检测结果如此的好,省机械局为什么又电报贵州省水轮泵质量不过关呢?经过研究,决定派我到省机械局汇报,弄清情况。于是,我到长沙和黄建余携带了省农械研究所的检测报告到省机械局,农机处的一位蒋跃辉科长接待了我们。当我们刚说明来意时,他便打断说,贵州的电话是我打的,原因是全国水轮泵大会战由谭震林副总理挂帅,强调必须质量第一,湖南由省委副书记李瑞山挂帅,生产水轮泵的厂由省委决定定点,不定点的坚决不准生产,新晃农机厂不是省委定点厂,必须马上停下来,已生产的不准销售。我们便将检测报告请他看,他连看也不看说,你们用凿刀锉出来一台,不能代表产品质量好。我说我们保证产品实行三包,包用、包修、包退,台台合格,上级可以检查。他说:“你们一个县农机厂能做出几台产品?”我说:“我们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每月至少完成100台。“他说:“你们的成本也不会低,会抬高价格。”我说:“我们保证执行国家规定出厂价。”他说:“你们厂地处贵州边境大山区,运输也不方便。”我说:“我们的产品供应湘西这一边山区,运输成本和销售价格还会降低。”最后蒋跃辉说,不管怎么样,遵照省委决定,你们不是定点厂,就是不准生产。磨了一个上午,真是水泼不进,我们只好无功而出。出来时,我和黄建余商量,我们再去省水轮泵会战指挥部联系如何?黄建余气呼呼地说,太气人了,去也没用,我不去了。无奈,当天下午我只好一个人去到省水利厅内的省水轮泵指挥部办公室,向一位姓赵的同志汇报了我们试制成功小轮泵,要求安排生产计划的来意。他一看了省农机研究所的检测报告后说,性能很好嘛!你应该去省机械局汇报。当我把省机械局见到蒋科长的情况讲了以后,他立即给蒋跃辉打电话征求意见,蒋仍旧把拒绝我们的几点,照样给赵答复,我在一旁听见,也逐点给予辩驳。但对方仍不松口,老赵说,这个问题建议你们研究一下,我们也研究一下吧!随即老赵带我到里面一个办公室找到省水利厅工程局的王局长说,新晃县农机厂试制的20型性能很好,效率达到51.7%,要求安排定点和生产计划。现在全省从10型到60型水轮泵,只有郴州的××机械厂试制的20型,至今没有过关,达不到42.3%的要求,是不是可以让新晃也做这种水轮泵呢。王局长说,这件事你和省机械局联系研究一下,设法给予安排。我们就回到赵的办公室,才知道××厂是民机企业,产品利润率高,对这种价格很低的农机产品,兴趣不大,热情不高,跟不上会战的迫切需要,要我回单位听消息。不久,省机械局直接向新晃农机厂下达了1963年下半年生产20型水轮泵600台的正式国家计划,也下达了钢材、生铁、焦炭、轴承及配套件的供应指标,后来又增加了400台生产计划。至年底止共完成20型水轮泵1200多台,而且质量优良,一部分还由省里出口东南亚小国。这一炮打响以后,新晃农机厂受到了湖南省机械局的高度重视,陆续又下达了4K-18、 6BA-8、8BA-12等大批各种水泵的生产计划,成为有名的水泵生产企业,从而摆脱了“找米下锅的困境”,并改名新晃水泵厂。
八 破除迷信新晃农业厂在水轮泵、水泵生产上的成就引起了湖南省农机研究所的注意,他们派人到新晃农机厂进行考察。发现这个厂虽然不大,人数也不多,但工人的技术力量强,质量要求严格,特别难得的是铸铁件表面光洁,其他厂难以达到,所以才能造高质量的水轮泵和水泵。于是确定以新晃农机厂为合作对象,共同开展对离心式水泵的设计革命。征得厂的同意,派出了龚传炳、刘秀清、张艾等一批专业水泵研究技术人员长驻新晃农机厂共同开展科研工作。解放以前,我国所用的水泵除了进口以外,基本上都是仿制西方国家的悬臂式K型泵,解放以后,又引进和仿制苏联的BA型悬臂式离心泵,这两类水泵外形基本类似,都有一个较大的泵壳悬空安装在一个笨重的泵座上,泵轴较长,叶轮位置在距轴承较远的泵抽另一端,整台6BA-8型水泵泵体重达156公斤。省农机所课题组和新晃农机厂的技术人员,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进行了反复认真的研究。首先,决定将泵壳尽可能减小,在泵壳下面增加两对固定安装的支脚,取消泵座这个大件,改为安装轴承和固定叶轮的托架,主轴缩短而且取消了原先采用的石棉盘根密封,改为双向橡胶密封,使整个泵体的结构大大减少,重量大大减轻。其次,对泵壳出水流道进行改善,减少运行的负荷阻力,从铸造上采用油砂泥芯提高叶轮内部流道表面的光洁度。一系列的大胆创新,将原6BA-8型水泵改革成全新的湘农型150-33水泵,泵体重量减至53公斤,只及原泵重量的31%,经过水能检测原泵设计性能要求为效率76%,往往难以达到,而新泵效率稳定达到82%以上的效率。不但大大节省了原材料,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加工难度,更可喜的是达到国际上单级离心水泵最先进的水平。这一科技成果受到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的高度重视,指令新晃县农机厂派人携带一台湘农150-33型的新水泵到广东的东莞“全国农业机械展览现场会”上安装,实地操作表演。然后又安排去一些省、地巡回表演。这一巨大成果打破了什么机器都是外国的好的神话。紧接着,新晃农机厂又按照这次水泵设计革命的结构特点,将原先的K型泵、BA型泵大小规格设计成湘农50-31、湘农80-57、湘农100-36、湘农200-29等湘农型一系列大小型水泵投入市场,价廉、物美、耐用,深受广大用户好评。由于受湘农型水泵设计革命的启发,一时间,全国许多省仿照新结构对原先的BA型、K型泵也进行改进投入生产,产生了川农、鄂农、浙农、冀农、豫农各种类似的新型离心泵面世。1972年中日建交以后,中国在日本举办第一个工业展览会,征集全国各种有代表性的先进产品参展,正式通知新晃农机厂选送一台湘农150-33水泵进京。厂里派江良玉同志专门送了一台这种型号的水泵到北京统一转送日本,展出一段时间以后,运回北京,退还新晃农机厂。此后,湖南省农机研究所的内燃机组科研人员又来到新晃县农机厂合作,共同研究试制175F风冷柴油机。因为当时的柴油机一般都是水冷型,如175水冷柴油机,每台重96公斤,额定功率只有5马力,全省当时只有一种156型风冷柴油机,虽然重量轻,但额定功率只有3马力,适用性不广。省农机研究所便提出研究一种5马力以上,但重量较轻,适用较广的新型风冷柴油机。经过和新晃商量,以省农机为主设计,以新晃农机厂试制,终于试制成功第一台175F样机,重量只有54公斤,但马力却稳定可以达到6马力以上,且经过连续1500小时固定功率的耐久运转试验,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于1977年3月通过省级鉴定并获奖。这台风冷柴油机和湘农153-33水泵一起于1977年在北京全国农业机械展览会上一同展出,是当时试制成功性能较好的微型较大功率柴油机。但由于当年湖南省机械局主张发展水冷柴油机的力量占了上风,新晃农机厂成为全省4个生产水冷175型柴油机的定点厂之一,175F风冷柴油机仅在试制成功以后便被砍杀了,成为短暂的历史。
九 金凤出巢1968年,华国锋任湖南省委书记时在全省发动了一个湘江牌汽车大会战,计划在1969年10月1日建国20周年大庆时,开20部自造的湘江牌汽车到北京参加游行,接受毛主席检阅。所谓湘江牌汽车,实际就是按照第一汽车制造厂所生产的CA-10型解放牌汽车全套技术资料加工制造以后,在头面上冠以“湘江”二字,但所有零部件、总成都必须由湖南的企业自己生产。为此,号召全省企业在动员会上自报愿意承担的部件任务,当时,发动机、大梁、变速箱、前后桥、驾驶楼等车辆主要部件及一些其他一些小件,有的如汽车发电机等本来就是湖南厂为一汽生产的现成配套产品,有的则由其他一些厂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和省里的要求承担了任务,但却有一个关键部件231型汽车化油器没有落实。表面上看这个部件很小,重量不过一公斤多,但它却是关键性的汽车发动机的心脏,决定着造出来的汽车能不能开动,及整车的性能速度。它由一百多个零件组成,主件上体、中体、喉管是由锌铝合金精密压铸而成。当时全国只有上海汽车附件一厂和北京东方红化油器厂两个厂生产这种产品,供应全国,和一汽配套,市场上很难买到。在自报时,一些有条件的大厂嫌它太小,不愿意搞,一般的厂子根本不敢承受这个任务。但新晃农机厂老工人出身的革委会副主任廖洪明却大胆地报名,愿意接受为湘江牌汽车生产231汽化器的任务,得到了省机械局汽车生产办的同意定案。随后廖洪明带了技术员、老工人一行到了北京东方红化油器厂,一方面索取全套化油器的图纸和工艺资料;一方面参观学习该厂化油器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装备,大家才知道生产化油器决不是一般的困难,不但无力购买巨大的大功率压铸机,而且生产所用的上体、下体、压铸模结构非常精密,自动化程度很高,而且要频繁地承受高温、高压、耐磨、耐撞击不变形,要完成这个任务的确是个不可想象的难关。但是新晃农机厂已经向省委领导作出了承诺,就只能兑现,不能后退,在保证正常完成产品任务的情况下,从技术人员、老工人当中抽调了一批过硬的力量组成化油器试制车间。一方面选择了一台抗日战争时留下的一台床面比较厚实的皮带车床进行设计、配套,改装成一台90吨压力的自动压铸机;一方面按照北京提供的图纸加工制造一套化油器上体压铸模,一套化油器中体压铸模。由于湖南只有长沙汽车电器厂生产锌铝合金压铸件的压铸机,而自制的压铸机又没做好,便派人带着两套化油器压铸模到长沙汽车电器厂联系,请他们帮助压铸了20套231化油器上体、下体。由于压铸模安装后一次压铸都顺利成功,该厂的技术人员和老师傅都交口称赞压铸模的质量实在是好。随着其他零件的完成加工,厂里第一批装配了6只化油器。时间已经到1969年9月,省机械局派了一位姓杨的专业人员带人从长沙直接开了一部吉普车到新晃农机厂,检查化油器的试制进度,将装配好的化油器换装在吉普车上进行试车,回厂后说好得很。他说,现在只等化油器了,考虑可能新晃完不成任务,向一机部申请了10只化油器指标,准备装车去北京接受国家检阅,不料你们真做出来了。第二天,将新化油器全部带回了长沙,宣告了湘江牌汽车制造成功,胜利完成了大会战的任务。紧接着,《湖南日报》以《山沟里飞出了金凤凰》为题报道了新晃农机厂制造成功化油器的事迹。1969年底,湖南省召开了湘江牌汽车大会战庆功大会,新晃农机厂派了革委会副主任叶正才同志参加,省委书记华国锋亲自出席了开幕式,叶正才同志安排在大会上第一个典型发言,当他讲到新晃农机厂是农机企业,汽车化油器是民机产品,有人批评说农机企业做民机产品是不务正业,华国锋当时从主席团位置上走上前说:什么不务正业,党的需要就是最大的正业!对新晃农机厂给予莫大的鼓舞。从新晃农机厂生产出化油器的新闻传开以后,全国先后有青海、湖北、广东、浙江等多个省的工厂,派人来新晃农机厂取经。他们说,我们没有北京、上海那样的设备、技术、条件,最好是向你们新晃学习,我们才能制造出化油器。当时还不讲什么知识产权,而是强调发杨共产主义风格,无私支援,全国一盘棋的精神。凡来者都无偿提供图纸、工艺技术资料,允许他们到车间跟班参观生产过程,临走时还送给他们少量零部件,不久他们也都基本上试制成功了化油器,建立了化油器厂。在看电影的《中央新闻》报道中,新晃农机厂职工看到一则青海省造出了“青海湖”牌汽车的消息,银幕上那个高举化油器的工人,就是来新晃学习了将近一个月的老师傅。为了迅速组织化油器投入批量生产,我在组织各种从未见过的合金钢、特种材料、配件及争取生产急需设备中下了很大的气力。一天,我正在上海出差,突然接到厂里电报,要我立即去浙江鄞县找鄞县枕席厂的厂长,提取两台袖珍仪表车床。原来这位厂长来新晃农机厂学习,获得了生产化油器的全套资料和工艺技术。他临走时指出,我们用正规的车床车制化油器太小的零件,工效低,质量差,成本高,他愿意赠送两台适用的袖珍仪表车床。我去了以后,发现他全厂100多人,全靠20台这种袖珍仪表车床大批量生产很小的零件,采取半自动定位,多刀切削,确实工效高,质量稳定,成本低。我去以后,见他面有难色,我很同情和理解,决定不要他两台小车床,而是在他的帮助下尽可能不影响他正常生产,我以一个外行,用了好几天时间,将这种比较简单的小仪表车床所有零部件及总装图全部测绘下草图来,回到杭州又进行了两天的整理,完成了1:1的整套图纸。回厂后,建议自己组织生产。经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完善整理后,第一批生产了10台,投入生产后,工效提高7倍,发挥了重要作用。1971年,为了化油器投入批量生产,县里决定以农机厂的化油器试制车间为基础,从水泵厂调配了一批各工种的技术工人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应设备分出去,另行成立了新晃县化油器厂。
十 维护法律1983年,我在新晃水泵厂(新晃农机厂改名)工作时,全国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运动,国家决定在审判罪犯时恢复实行在1958年整风反右后停止的律师辩护制度。考虑我曾多年从事公安、检察工作,怀化地区司法局聘任我为兼职律师,担任一些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同时也成为新晃县通过考试获得第一批正式律师资格的人。1987年,我从县法院离休以后,由于县里律师少,司法局又聘请我为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执业律师,为当事人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民事代理人,为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由于在维护法制建设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一些工作。1991年,我被湖南省委组织部、省老干局评为省“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在近20年律师生涯中,经办的许多案件中自认为较满意的有以下三起案件。一、刑事辩护案。1983年全国开展的“严打”斗争中,新晃县林冲公社一位吴姓被告在1983年10月被起诉强奸八名妇女,民愤很大,群众强烈要求处死。他哥哥吴×来找我当辩护人,我得知基本情况后,心中很厌恶,以厂里工作忙,予以拒绝。吴×又委托某经理来找我,按当时严打判案形势,我说,莫说强奸了八个妇女,就是强奸四个也够杀头了,不愿接受。某经理说,只要你接受,即使判处死刑也怪不得你。由于某经理的公司是我水泵厂的重要业务单位,我只好接受了委托。经过详细阅看被告的案卷材料,及会见被告,对事实证据进行认真核对研究,出庭参加了诉讼。由于案子影响大,县妇联的干部为了维护妇女权益被允许参加不公开审理旁听,怀化地区妇联主任廖斐群也来到新晃县招待所了解情况。由于廖是和我一同来新晃的湖南革大一期同学,我去看她时,她说,老唐你要维护妇女利益啊!我回答说:肯定要依法办事!正式开庭时气氛比较紧张,一位18岁的女子,当庭控告吴×说:某年某月某天,我挑一担水桶去你屋边的一口水井挑水,被你抢了水桶丢在一边,强行把我拖进房里进行了强奸。而被告当庭拒不承认,说当时这间房屋已经卖给了生产队,由生产队锁着,他既不在那里住,也不能进屋。在质证中,女子承认了房屋已被生产队买过锁住属实,我又问是如何进房强奸你呢?她说:是抱着我从板壁上翻过去进房的,女子先是讲是抱在床上强奸,当得知被告卖房后屋内东西搬空时,又改口说是在地面的稻草上强奸的,明显与事实不符。我并指出案卷材料显示该女子曾写有三份书面控告材料,第一、第二份都是检举被告强奸其母亲和姐姐二人,并未牵涉她自己被强奸之事,第三份关于她自己也被强奸是在材料正文写好后,插加进去的。实际上是被告与其母原先私通后,因土地纠纷打了一架成仇,借严打时进行报复和掩盖。对该案其他不实之处,我也认真进行了辩护。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只认定被告强奸一人未遂成立,否定了其余七名强奸罪,判决其犯流氓罪和强奸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二、银行赔偿案。1985年5月,新晃县土产公司与广西南丹县西华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3吨朱砂总金额129万元的购销合同。土产公司杨国告派内弟依约带12.9万汇票去广西看货,被该公司梁昌建骗走,西华公司负责人韦秀兰以她自己的名章从南丹县工商银行骗领了汇款收款人为杨国告的12.9万元用光。韦秀兰、梁昌建被逮捕判刑,南丹县工商银行向韦秀兰付款的承办人也被南丹县法院以违规付款造成新晃土产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为由判刑。为此,新晃土产公司委托律师向南丹县法院起诉南丹县工商银行,要求赔偿12.9万元经济损失,成为新晃县解放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但南丹县法院却一审判决该款是韦秀兰、梁昌建骗走,应向韦、梁追索,南丹银行不承担造成土产公司损失的责任,判令土产公司败诉。上诉到广西河池地区中级法院后,仍是维护一审原判。土产公司二次委托律师向广西区高级法院申诉,均被置之不理。1987年,我离休恢复律师执业以后,土产公司经理曾雨初来家提出要我帮他办这个案子的要求。并允诺办成以后酬谢我二万元。我说,真胜诉了,你也无权将这笔公款给我,为了追回新晃县这笔钱我不会要你们分文报酬。在一次去东北办案的途中,我顺道带了这个案件的材料第一次上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他们给了一张去广西区高院的联系函后,1990年我和新晃县供销社副主任叶康文一同去广西南宁,由广西区高院转介至河池地区中级法院。经该院告诉申诉庭的韦庭长及全庭人员听取了我的汇报,接受了申诉书和全部有关材料后表示,三个月后你们再来。随后在1990年至1992年三年间,我俩又连续三次去河池中级法院找到韦庭长,他都以我们已向高院汇报、向高院书面汇报和高院已调去案卷尚未答复等,告诉我们,要我们耐心等待。我们只好于1992年春节后,从河池直接去广西区高院找到一位承办此案较年轻的法官,他介绍说,本案和其他几起案件比较复杂,还正在审查,要我们今后去河池中院联系。我与叶康文分析,广西可能要向最高院汇报。为争取主动,决定第二次上北京向最高院申诉。1992年4月,我和叶康文又一次上访到最高法院,一位年岁较长的邹承雍法官多次接待了我们,他仔细听取了我们的汇报,查看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也当时打电话和他人联系,认真耐心,态度平易,最后收下了我们的申诉书和全部材料,要我们回家等消息。这次上访除了增加了我们的信心外,在一段时间中,我接触了很多各省同时上访者,帮一些文化低的人无偿填了不少上访登记表,了解了不少情况。再三考虑,我向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以湖南律师唐名灿的名义写了一封分析为什么上访人员如此之多及应付对策的建议的信,指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法院对确实错判案件坚持不改,对申诉置之不理造成了当事人不断上访,并举出我们承办的这起12.9万元银行侵权纠纷案,同一个法院就同一件案件,竞同时作出了截然相反的二份判决。前一判决认定是银行的过错造成了我方的损失,后一份判决则认定银行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驳回我方诉讼请求。从1989年申诉至今不给纠正。当我得知这封信被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6月以《法院工作简报》加注编者按转发到全国各级法院后,我和叶康文及土产公司经理尹晃春又一次去到广西河池中院,韦庭长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是:我们帮你们的案子作了很大的努力,你们怎么还到最高法院告我们呢?并说他们已收到最高法院转发我的信和所交的上访材料。我说,韦庭长,我的信并没有点你们的名,怎么说告了你们呢?正因为没点名还引起了湖南省高院直接打电话找我,查问是哪个县的案子哩!第二天,我们又去到河池中院。韦庭长说,昨天我们研究你们的案件到凌晨三点钟,有几个疑问,你能够回答我么?你们说汇票交给梁昌建是作为抵押,但你们合同上订的是要付定金12.9万元,既是付给定金,那就是已交给梁昌建、韦秀兰的问题,难以追究银行的责任了。我拿出合同给他看,说合同上写的是看货后付总价10%款的定金,当杨建军到时并未看到货,梁昌建骗他要把汇票押下来再去重庆看货。这个“后”字足以证明是抵押,而不是交定金,银行违规付款,当然应负责任。韦庭长又说,国家有规定,汇票不能作抵押物的,所以你们说的该汇票用作抵押不合法,只应认定为给予汇票或是付款行为。我说,不对,你说的这个规定只是中国农业银行于某年某月某日发出的文件,农业很行只是金融企业,无权发布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文件,管不了工商银行的事情,只有中国人民很行的文件才有法律效力,况且本案发生在农业银行文件发出以前,对本案也没有溯及力。本案只能适用国家发布的《民法通则》,它明确规定:有价证券可以作为抵押物,所以用汇票作抵押去看货完全是合法行为。韦庭长赞赏地说,想不到你们办案掌握材料如此地细,我完全有把握了。随即通知南丹县工商银行的行长来到河池中院和我们三人当面组织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南丹工商银行赔偿新晃土产公司损失10.5万元,当天兑现。一场长达8年的经济案件终于划上了句号。三、40年前人身伤害案。2001年,缺失两条腿的重度残疾人刘桂祥找到我,诉说他的父亲是新晃汞矿(后改名湖南中兴公司)老工人,他1958年8岁在汞矿子第小学读书,矿里搞大跃进,发动职工家属子弟捡抬矿砂时被矿里违规操作的一部矿车压断双腿,经手术抢救右腿从胯骨处截肢,左腿从膝部截肢,保住了性命,只能靠双手拿一条小板凳在地面爬行,十分凄惨。当时矿党委书记、矿长允诺,他继续在子第学校上学,待满18岁即安排在矿里工作。不料到1968年满18岁时,正值文化大革命,后换任的矿领导撕毁前言,拒绝安排上班,于1982年将他和矿里其他残疾人一起送至县民政福利厂学修表。不过一年,福利厂的工作没了,生活无着,再去找新晃汞矿(改名中兴总公司)却置之不理,他只好找到律师事务所请一位名律师帮他起诉索赔。这位律师了解了前后案情后,告诉他说,你这个案子已经过了40年,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告到法院,官司肯定打不赢,拒绝了他的委托。这位律师的答复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我对刘桂祥的遭遇和历经四十年的苦难深表同情,决定进一步对本案的情况作深入的调查了解,研究是否有解决诉讼时效困难的条件,邀请了一位长期从事公安工作退休的兼职律师唐跃辉,一同对刘桂祥从出事以后,特别是1968年满18岁以后向新晃汞矿要求安排工作的书面报告、证人证言进行了搜集。因为法律也有规定,在损害发生以后,只要当事人向侵权人主张,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就可以往后顺延,而且即使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承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又可恢复起算。经过一段时间,我们查明了刘桂祥成年后一直延续不断的找单位,特别是时任新晃汞矿劳动服务公司的王经理证明,在1982年送民政福利厂时,是按一般残疾人安排,隐瞒了损害刘桂祥负有赔偿义务的情节。在刘桂祥一直不知情况下,作了特殊处理,并取得了当时的安排协议,使起诉获得了一定的希望。我们又帮刘桂祥向中兴总公司写了一份书面报告,详细陈述了事件发生经过,汞矿的承诺、后续的处理情况,以及当时家庭妻子严重肺结核无钱住院、一子一女四口人没有固定收入,极度困难和行动不便需要安装假肢等情节,中兴公司总经理代湘武接待以后,很重视,当即安排了专人陪刘桂祥去上海出钱安装了假肢,借了3000元现金给刘的妻子,并将报告专门转呈上级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请示解决办法,得到了相应的答复。不料不久后上级因汞矿资源已枯竭,决定中兴总公司实施政策性破产,并派工作组对公司进行接管、拨款,组织清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为刘桂祥写了诉状,请求新晃县法院判令中兴总公司给予人身损害赔偿。县法院接状后裁定不予受理,上诉到怀化中级法院依然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维持不予受理。我们便商请法院刚退休的姚立民去湖南省高院申诉。经审查后,省高院指令新晃县法院立案,由县法院民庭庭长杨标一审判决:中兴总公司赔偿刘桂祥53.7万元,其中含40年精神损失10万元,二级残废生活不能自理补助费5万元,上诉后被怀化中院砍掉精神损失9万元和全部残疾生活补助金,改判只赔偿39.7万元。一起经过了40年的民事案件终于胜诉,解决了刘桂祥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十一 红心向党1950年3月在晃县公安局工作以后,我继续受到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局长张甦,党支部书记、治安股长聂政钧对我言传身教,直接教导我工作和学习。当时匪情紧张,环境恶劣,有的一起调晃工作的以“不愿到这山沟沟里送死”,竞跑回去了。张局长、聂股长勉励我一定要听党的话,坚定立场,不怕牺牲,勇于战斗,努力工作,特别是革命烈士二哥唐名耀在芜湖为保护国家财产与特务搏斗牺牲的事件对我是最深刻的教育。1951年,冯志安接任公安局长,安排我担任秘书股负责人,对我信用有加,大胆放手,常和我促膝谈心到深夜,帮助我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他们都是引领我坚定走革命道路的引路人。在此期间,我也努力学习了几十年来党前赴后继的艰难斗争历史和许许多多为革命终生奋斗、彻底消灭反动派的决心。1953年,我向局党支部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1954年,党支部由冯瑞时(县法院副院长,与公安局同一个支部)找我个别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填写了第一份《入党志愿书》,尽管我在这段时间被评为局甲等公安工作模范,并出席了湖南省首届公安功模代表大会,但在支部大会讨论时,我的入党申请却没有通过。过后,支部负责人杨歧坤告诉我,主要是在会上政保股长以我家庭社会关系有问题提出反对的结果。这无疑对我是一次重大挫折,也在思想上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但却丝毫没有动摇我献身革命的意志,工作上依旧勤勤恳恳,学习上从不放松。1955年,我调县检察院任秘书股长,一段时间,检察长姚明光抽下乡搞中心,副检察长袁平离职学习,由我暂主持本院检察业务,保持工作正常运转。1957年,我又一次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并第二次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因整风反右运动的开展又被搁置下来。1958年,整风反右运动结束,因社会关系的影响,我和爱人叶雅青双双被从政法部门“扫”了出来,叶雅青本是县公安局正式国家干部,被无端贬到县百货公司门市部当售货员,我也被调到县委工交办公室和县工业局,被贬为办事员。可这又一次的不小打击,并未挫折我的革命意志和工作热情。在此后的县工业局、岑庄铁厂、新晃农机厂工作的评比中,屡次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县先进工作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落实政策。1979年,我被任命为新晃水泵厂的副厂长、厂长,虽然当时县农机行业受市场冲击很大,生产经营相当艰难。但我和全厂职工全心协力,迎难而上,渡过了难关。这一年,我第三次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和填写了《入党志愿书》,获得支部大会通过,终于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实现了我毕生追求的梦想。1987年,我从县法院离休后,本着离岗志不休,继续发挥余热,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仍然坚持在政法战线上维护国家法制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履行一个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庄严誓言。[稿源:史志办] [作者:唐名灿] [编辑:张家权] |

